转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1  浏览次数:113

各学院、科研机构,各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苏州医学院有关选拔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各单位限报0-1人。

推荐人选须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港澳台地区在江苏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经办理过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推荐。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选拔推荐重点

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产业科技创新人才,突出本单位主营主业主要职业(工种),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

(一)在我省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6个省重点集群龙头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在国家和省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

(三)在临床医疗、精神卫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四)在种子种源、畜禽水产、精深加工、特色产业等现代农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五)在各行业、各领域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地区和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请各单位党委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情况及其他基本情况(如推荐理由)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和党委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2. 推荐人选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

3. 《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提供电子版。

4. 附件材料提供PDF电子版(相关要求请严格按附件4准备)。

5. 《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签名后提供纸质版1份。

请于43日(周三)12: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送至炳麟图书馆83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andyzhang@suda.edu.cn

联系人:张骏、戴建英,联系电话:0512-65884028

特此通知。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doc

附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3.《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政府特殊津贴申报附件重要说明.docx

附件5.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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